洛阳市总工会 2021-02-21 09:20:24
“5000多亿元‘躺’在账上,不能有效发挥作用,钱要用到‘刀刃’上,解决大问题。”日前,在全国政协总工会界别小组会议上,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李守镇委员呼吁,充分发挥失业保险支持职工技能提升的作用,制定失业保险基金支持更多在岗参保职工培训的政策,扩大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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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的一种临时补偿。但如今,“失业保险月月缴,却很难有机会受益”,成为不少参保者的疑惑。
去年5月份,人社部、财政部共同印发了《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了失业保险基金用于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随后,各地相关实施办法陆续出台。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可以申请一笔数目不少的技能提升补贴。
根据通知的规定,要申请技能提升补贴,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
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同时,通知还明确了补贴标准的上限——
初级工一般不超过1000元
中级工不超过1500元
高级工不超过2000元
补贴标准可向地区紧缺急需工种倾斜
根据通知的规定,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审核通过后,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保卡。
从各地规定来看——
要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
要能通过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查询
不过,政策推出之后,能够领到补贴的职工群体并不多。
李守镇建议,财政部和人社部应打破失业保险金使用界限,扩大政策适用范围——
扩大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的激励面。
希望这笔补贴能尽早覆盖到更多职工群体!
来源:余杭工会、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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